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工作职责
院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,在院党委、行政、纪委和上级机关领导下,聚焦主业主责,突出监督执纪问责,其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,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。
二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,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。
三、加强对党员和干部执行纪律和遵守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纪行为。
四、抓好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。
五、开展纪委约谈和专项巡视工作。
六、负责对学院重大资金使用、干部人事、招生考试、财务管理、基建工程、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。
七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,对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,及时向上级纪委和院党委报告,并做好调查核实和信访档案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起草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、文件材料,并做好收集、归档和管理工作。
九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