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14日 08:15 来源:镇巴县纪委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进一步严明纪律,强化警示教育,持续传导责任压力,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1、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党员王显艳操办升学宴案。盐场镇响洞村党员王显艳于2017年8月9日,在盐场响洞村家中操办升学宴,邀请亲戚朋友,服务对象共计13桌,收受礼金36000元,其中直系亲属礼金34900元,服务对象礼金1100元。2017年9月14日,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党委研究决定,给予王显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所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100元,如数退还。
2、镇巴县三元镇农综站林业专干张正军操办房酒案。三元镇农综站林业专干张正军2015年10月在三元镇三元坝村庞家坝小组原住房旁,未获得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简称三间二层砖混结构房屋及二间伙房。2016年4月三元国土所巡查中,发现张正军建房属未批先建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,并处罚金2360元。2016年12月10日,张正军在新建住房以其母亲包继兰之名操办房酒,邀请亲朋好友163人,办理宴席16桌,共收取礼金33550元。后经三元镇政府2017年10月16日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张正军同志行政警告处分。
3、镇巴县长岭镇降东河村村委委员、镇党代表何天才操办升学酒案。长岭镇降东河村村委委员何天才2017年8月18日不听镇村劝阻,通知他人捧场、凑份子,大张旗鼓拉横幅、架设拱门,在家中为女儿操办升学酒,共备酒菜25桌,实际摆宴19桌,共计收取礼金39100元。其中,收取直系亲属礼金34800元,收取群众礼金4300元,在广大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经长岭镇党委2017年9月19日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何天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,所收群众礼金4300元如数退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