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,省纪委对西安旅游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大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经查,李大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搞政治攀附,捞取政治资本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;违反组织纪律,利用与魏民洲的利益交换关系,干预和插手组织人事工作,为自己积累政治资源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违反生活纪律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李大有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无视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纪委常委会议(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)研究并报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李大有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